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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回购要约,然后从泛欧交易所市场退市

2020 年 10 月,我们所为蒙彼利埃一家医疗保健行业的中小企业提供了咨询服务和协助,帮助其应对收购要约,随后从巴黎泛欧交易所市场退市。鉴于该公司的自由流通量减少,且不再需要在该市场融资,因此不再需要在该市场上市。

允许公司主动从巴黎泛欧交易所市场退市的各种情况很有限(见 2017 年 6 月 19 日起生效的巴黎泛欧交易所管理的泛欧交易所市场--SMN 规则第 5.2 条(退市))。

提出退出申请的是一组一致行动者,他们持有公司 90%的资本或表决权。退出申请是根据上述第 5.2 条第 4 款提出的,该款规定......:

"在不违反国家法规的前提下,泛欧交易所可出于任何适当的原因将股份除牌,尤其是在以下情况下:[...]

4) 一致行动的个人或团体持有 90%的股本或投票权,且上述多数团体或发行人已向其他股东提出回购要约,但需说明的是,90% 的门槛可能是在该要约提出后达到的,也可能与之前的持股量相对应。要约必须至少持续 25 个交易日,并以通知股东的方式传达,无论其股份以何种形式持有。要约发起人和执行要约的中介机构必须向其他股东直接提供发行人的最新财务报表和独立专家的估值报告,说明建议价格的合理性。这些程序性条件并不影响 AMF 一般条例可能适用于某些来自 "场外交易 "市场且之前已从受监管市场退市的公司的公开收购要约

Euronext Access(前身为 "Marché Libre")是《法国货币金融法典》第 L.421-1 条所指的非监管市场,由巴黎泛欧交易所管理。

与受监管市场不同的是,泛欧证券交易所没有挤出程序,即股票从相关市场退市后,托管人会将未投标的股票转入要约。

因此,在利用 "准入 "进行融资(其优势是比受监管市场更便宜)之前,必须牢记,在退出的情况下,个人股东可能会继续持有相关公司的股份,并权衡这种情况的利弊。